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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巴平措:接受人大监督履行法定职责


新华网西藏频道 2008-01-21   稿件来源:西藏日报


     

1月19日上午,人大代表、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向巴平措参加自治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山南代表团分组审议。 达尔基 摄    

    1月19日上午,人大代表、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向巴平措参加山南代表团审议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他在审议时表示,政府要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切实履行好人民政府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

    在审议三个报告时,向巴平措一边认真听代表们的发言,一边做笔记,并不时插话询问相关的情况,大家踊跃发言,审议气氛非常热烈。

    在听取人大代表、桑日县委副书记、县长普布顿珠等代表的发言后,向巴平措就审议三个报告作了发言,对列确同志代表自治区八届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罗布顿珠同志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张培中同志代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表示完全赞成。

    向巴平措的发言共分三个部分:一是5年来自治区人大为推进西藏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二是5年来自治区政府法制建设简要情况;三是认真负责地办理好人大代表提交的各种建议、议案。

    在谈到5年来自治区人大为推进西藏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时,向巴平措指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切实加强监督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过程中突出了科学、民主立法,使西藏所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更加切合实际,对西藏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了人民代表的作用,为西藏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在谈到5年来自治区政府法制建设的情况时,向巴平措指出,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人民政府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人大监督是对政府工作的有力支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政府提高行政效能、改进工作的重要动力,是推动西藏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5年来,在自治区人大的监督下,西藏政府法制建设有了很大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在立法工作上,5年来,自治区政府向八届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20件,其中19件已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基本完成了自治区八届人大常委会规定的五年立法规划。同时,还制定了32件规章。在依法行政上,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西藏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并将陆续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切实推进西藏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

    在谈到认真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提交的各种建议、议案时,向巴平措指出,政府一切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改善西藏各族人民的生活条件,维护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具体工作中,十分注意接受人大监督与政府自身工作的结合,切实做到自觉接受人大的决议、决定,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5年来,自治区政府以严肃认真的态度、高度负责的精神,对人大代表提出的1692件建议、议案及时予以办理。

    向巴平措最后表示,今后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各位代表的关心和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的部署,扎实工作,为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为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而努力奋斗。 (杨正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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