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17日上午,自治区党委、政府在拉萨举行新一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字仪式,对下一轮为期3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张庆黎、列确、向巴平措、张裔炯、郝鹏、董贵山、巴桑顿珠、吴英杰、王宾宜、崔玉英、洛桑江村、尹德明、公保扎西等出席签字仪式。
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白玛赤林主持签字仪式。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金书波讲话。
签字仪式上,自治区党委书记张庆黎、自治区主席向巴平措分别代表区党委、政府与各地(市)委书记、专员(市长)和区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订了新一轮为期3年的《西藏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金书波在讲话中回顾总结了上一轮为期2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对下一轮为期3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他指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中央根据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新形势、新情况提出的新要求,是从制度上保证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而采取的重大战略举措。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工作,在实施上一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2年中,各地(市)、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具体要求,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有方,工作措施得力,扎实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良好,在转变党风、带动政风、促进民风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金书波强调,在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从事关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切实抓好新一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极端重要性,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区党委的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要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反腐倡廉的任务分解到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紧抓不放,一抓到底;三是要改革创新、健全体制,以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勇气,解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和党纪政纪条规、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实施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不愿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的制度体系;四要加强监督、落实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查阅制、批办制三项督察制度,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疏于管理、疏于监督致使管辖范围内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对领导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屡屡出现腐败问题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追究。
白玛赤林在主持会议时强调指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关系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关系我们党在我区的执政效果,关系我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地市、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下大力气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出席签字仪式的自治区领导还有尼玛次仁、杨海滨、次仁、甲热·洛桑丹增、多吉泽仁、秦宜智、邓小刚、宫蒲光、孟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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