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区建筑业治理商业贿赂座谈会在拉萨召开。
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我区建筑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强调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查处在工程招标投标中发包方利用发包权收受投标人的贿赂,明招暗定,泄露标底,或收取好处后强行指定承包方的行为。二是查处企业通过贿赂其他企业进行陪标、串标,或向发包方、评标委员会成员等直接行贿,谋取中标,或是将承包的工程倒手转包,从中收受贿赂的行为。三是查处在材料设备采购中,供应商通过向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行贿,导致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舍近求远、舍优求劣,购买、使用质次价高的材料设备。四是查处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行贿,通过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量或提高价格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五是查处设计单位违规指定设备、材料供应商,收取回扣行为。六是查处在项目预算中,施工企业通过向建设单位有关管理人员行贿,虚设项目,重复工程量以骗取工程款的行为。七是查处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巧立名目、拖延付款等方式收受贿赂的行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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