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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就王树文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案转发通报(1997.05.24)


新华网西藏频道 2006-03-24   稿件来源:人民日报


    领导干部要管好自己的配偶和子女(1997.05.24)

    记者张严报道:中纪委日前就山东省日照市原市委书记王树文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案件转发山东省纪委的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政治修养,严于律己,管好自己的配偶和子女。

    1994年1月26日,山东省日照市桑托尔高新技术产业(集团)公司总裁徐峰丽伙同副总裁孙强等人走私的350辆日产旧摩托车,在岚山港被日照海关和边防检查站查获。因这起案件中的徐峰丽系王树文的妻子,省委领导明确要求王树文回避。王对省委的要求置之不理,反而利用职务之便,干扰对该案的侦查。1995年3月,王树文为统一口径,掩盖徐峰丽、孙强等人的罪行,亲自为孙强代写了“关于我公司与深圳大威实业公司进行摩托车贸易的情况说明”,故意隐瞒事实真相。1995年4月,王树文得知省委要日照市全面汇报“1·26”走私案件查处情况,即指使他人按走私与桑托尔无关的调子向省委写汇报材料,为徐峰丽等人开脱罪责。王树文还先后9次收受外商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4.9万余元。王树文因徇私舞弊、收受贿赂,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徐峰丽因犯走私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通报指出,王树文蜕化变质,沦为人民的罪人,主要是由于他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忽视了世界观的改造和思想道德修养,没能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私欲膨胀,利用职务之便,大搞权钱交易。通报指出,王树文犯罪与他的妻子徐峰丽有密切关系,这是长期以来徐峰丽越权干政,王树文放纵支持的必然结果。1989年,徐峰丽随王树文到日照工作,由原来一名副科级干部逐步升迁为日照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筹委会副主任,而后又兼任桑托尔高新技术产业(集团)公司总裁。王树文不仅没有按照中央的要求,对妻子的违法行为严加制止,反而毫无原则地放纵妻子越权干政,胡作非为。他自恃特殊,不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对党组织的批评、教育,对班子成员和其他同志的提醒、劝告,置若罔闻,一触即跳。他党性观念和遵纪守法观念淡薄,完全为亲情所左右,在事关国家和人民根本利益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彻底背离了党的立场,在错误和犯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以至不能自拔。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从王树文一案中吸取深刻教训。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注意世界观的改造和思想道德修养,活到老,改造到老,在思想上、道德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廉洁奉公,严格要求自己。同时,要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地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要坚持党性原则,带头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如果案件涉及到自己的亲属,该回避的要回避,决不允许袒护、包庇。对于设置障碍,干扰、阻挠案件查处,甚至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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