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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事实证明中国对西藏拥有绝对主权


新华网西藏频道 2008-07-12   稿件来源:新华网


    历史事实证明中国对西藏拥有绝对主权

    ——访美国著名华裔学者熊玠

    新华网记者王建刚

    “西藏在历史上从来都没有以独立的国家存在过,它长期在中国不同历史阶段中央政府的管辖下享受着不同程度的自治。100多年前中国与当时的世界强国以及世界强国之间签订了若干条约,均明确承认中国对西藏拥有主权,”美国著名华裔学者、纽约大学终身政治学教授熊玠日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

    熊玠是美国华人精英团体“百人会”的成员之一,在美国学术界享有很高的威望。针对西方一些人在西藏主权问题上的错误认识,熊玠查阅大量史料,对该问题进行了长期的研究。他说,他关于西藏主权的研究成果是经过分析研究大量史料得来的,事实证明中国对西藏拥有绝对的主权,任何关于西藏主权的争辩都是无益和徒劳的。

    熊玠说,英俄两国早在1907年就在签订的条约中规定,不得在没有中国参与的情况下单独与西藏签订双边条约。该条约在1908年经过修改后,明确承认中国对西藏拥有主权。

    熊玠说:“当时的英国是印度殖民地的宗主国,所以与俄罗斯可称同为中国的毗邻国。这两个毗邻国,主动签了条约承认西藏属于中国。试问,任何人还可能否定西藏的法律地位吗?”他说:“英俄同属当时世界强国,它们对西藏主权地位的表态具有非常强的象征意义。”

    熊玠指出,多少世纪以来,达赖喇嘛与班禅喇嘛的人选都需要中国中央政府的最后确认。第十四世达赖喇嘛1940年的即位仪式就是在中国一位部长主持的情况下进行的。

    他强调,由于中国对西藏拥有绝对主权,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央政府在西藏所开展的平定叛乱以及民主改革等活动在法理上都是站得住脚的,外人无权干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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