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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有量猛增 西藏首征车船税


新华网西藏频道 2008-01-08   稿件来源:新华社


    新华网西藏频道拉萨1月8日电(记者颜园园)记者从西藏自治区国税局获悉,随着西藏汽车保有量迅速攀升,为部分减少能源消耗以及汽车尾气对环境的破坏,西藏近日首次在全区范围内开征车船税。

    近年来,随着西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和社会购买力大幅提高,西藏汽车消费量迅速攀升。截至2006年12月底,西藏民用汽车保有量已达到14.39万辆,比上年同期增长35.2%。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提供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12月初,拉萨市登记注册的私家车数量已经逼近5万辆。

    西藏自治区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时,包括车船使用税在内的10多个税种被排除在西藏税制的总体框架之外。开征车船税将增强政府对汽车消费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部分减少能源消耗以及汽车尾气对环境的破坏;同时,还有利于调节社会财富分配,有利于完善西藏地方税制,并为地方政府开辟新财源。

    据介绍,西藏车辆、船舶要按照载客汽车、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摩托车、专项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机动船这六种税目来缴纳不同程度的税额。 

    为保障部分群体的利益,西藏将对农牧民生产经营用车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农村公共交通车船等七类免征车船税。其中,为支持公共交通事业发展,城市公交车船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车船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车船税,且农村公共交通车船免征车船税,并且对从事出租客运经营业务的车辆在2008年至2010年期间减半征收车船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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