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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为城镇低保人员发放临时物价补贴


新华网西藏频道 2007-08-08   稿件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日前召开的西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作出决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对西藏城镇低保人员每人每月发放10元临时性物价补贴。

    数据显示,2007年上半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预计涨幅达到3.4%。在全国物价普遍上涨的大环境下,西藏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预计涨幅达到2.7%,尽管属于正常涨幅,但涨价的结构性问题比较突出,肉、菜等副食品价格涨幅较大,对西藏人民群众的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

    为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低收入者的生活水平,根据物价增涨幅度,自治区政府作出了对城镇低保人员发放临时性物价补贴的决定。这些补贴资金全部由自治区财政承担。

    为减小物价上涨对社会生产、人民生活造成的影响,西藏自治区各地(市)各部门将加大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巡视力度,密切跟踪监测价格动态,加强价格预测和分析,准确把握价格走势,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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