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自治区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在拉萨召开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组分赴各地(市)各部门考核情况汇报。
自治区党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金书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2004 年12月22日,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与7地(市)和71个区直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签订了为期两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为掌握和了解党风廉政的建设责任书的落实情况,2006 年12月20日区党委、政府组成了10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组,分别对山南、林芝等6个地(市)和区教育厅、发改委等17个区直部门进行了检查考核。
金书波在听取了各小组的考核情况汇报后,对考核小组的检查考核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两年来西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做了全面总结。他指出,两年来,各地(市)各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中央和区党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细化责任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扎扎实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他还就签订下一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事宜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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