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美山川奏响绿色乐章,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近年来,山南地区环境保护工作以保持和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以保障群众健康为工作重点,以环境执法监察为保障,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环保工作实现了由单纯宣传发动向实质性工作,由单一片面污染防治向农牧区生态保护、城镇环境综合治理,从污染末端治理和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控制与全过程监管的3个转变,推动了地区环保工作深入开展。
建立健全保护机制 预防环境污染事故
为建立“地方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各部门分工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保工作新机制,山南地区成立了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了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环保职责。山南地区环保局积极参加自治区、地区两级人大连续两年开展的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积极配合地区政协进行重点污染源调研。近年来,山南地区环保局处理涉及环境保护的人大、政协提案10余件,均得到回复。
与此同时,山南地区通过建立重大项目环境保护听证制度、环境保护信息定期发布制度等,启动了农牧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具有突发性、不可预测性和难消除性。山南地区从“加强预防,建立制度”入手,向各县、重点防范单位发放《环境应急手册》,培训了一批环境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加强了对可能发生污染事故的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管,建立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接报、上报制度,并开通了24小时值班电话,及时应对突发环境事故。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严把环保准入关口
环境污染问题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稳定。为此,山南地区环保局加大了环境污染的检查、查处和协调解决力度。先后开展了饮用水源地、重点建设项目等的专项执法检查,并进行了专项集中环境整治,确保环境和饮用水源的安全。截至目前,地区环保局已累计开展环境专项执法检查活动20余次,出动执法监察车辆130余辆、执法人员290余人次,消减了工业污染物排放量,城镇环境得以保持和改善。
有了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为了促进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双赢”,山南地区环保局还将环境保护作为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措施来抓,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把好环保审批关。近年来,山南地区工业项目环境评估执行率为100%,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5个,工业污染物排放量基本保持稳定,有力地维护了环境安全。
强化环境管理力度 积极争取环保项目
近年来,山南地区开展了对全地区17处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了集中整治,加强了对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加工企业周边环境的监管。转发了建设、交通、卫生等部门《关于加强县、乡、村和交通干线环境保护及卫生管理的若干意见》,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重点旅游景区和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等,加强了对环保工作的管理。
同时,山南地区环保局还以国家加大环境保护投入为契机,先后编制上报了雅砻河源头生态功能保护区、措美县哲古草原生态示范区、雅江中游湿地生态功能区、矿区生态恢复等生态项目12个;将沿雅江的贡嘎等5县的城镇垃圾卫生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等城镇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和雅砻河流域列入全区“一江四河”污染防治规划,有力地推动了地区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明发展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