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上午,自治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拉萨召开。
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列确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光文主持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廉、桑顶·多吉帕姆·德庆曲珍、白钊、孙岐文、向巴嘎登、阿扣、马泽碧出席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土登才旺列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多吉泽仁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尼玛占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兰世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人大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拉萨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人大常委会地区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和与本次会议议程相关的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43名,因病因事请假16名,实到委员27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会议听取了由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秀宏所作的关于《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由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次仁所作的关于《西藏自治区公路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听取了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大海所作的关于《西藏自治区气象条例》(修改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自治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嘎玛所作的《关于保障妇女权益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自治区商务厅厅长谭云高所作的《关于全区商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副局长任云所作的《西藏电信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下午,会议分组审议上述会议议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