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上午,自治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拉萨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43名,实到28名,符合法定人数。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列确主持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光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洛桑顿珠、桑顶·多吉帕姆·德庆曲珍、白钊、多吉、群培、向巴嘎登、阿扣、武继烈、马泽碧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许雪光出席会议。
列席本次会议的有:自治区副主席多吉泽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尼玛占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卫平,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人大常委会地区工作委员会负责人、拉萨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以及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的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
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议程。
会上,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秀宏作了《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自治区交通厅厅长赵世军作了《西藏自治区公路条例(草案)》的说明;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大海作了关于《西藏自治区公路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副组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子剑作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自治区财政厅厅长丁业现作了关于《西藏自治区2006年财政收支预算部分变更方案(草案)》的报告;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献国作了关于《西藏自治区2006年财政收支预算部分变更方案(草案)的报告》的审查报告;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金世询作了关于重点项目建设与管理的专项工作报告;自治区公安厅厅长王宾宜作了公安厅专项工作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多寿所作的有关决定草案的说明,审议通过了有关决定。
当天下午,会议分组审议了《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草案二审稿)》和《西藏自治区公路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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