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邮箱 用户名 密码
站内搜索

新 闻 | 政 务 | 廉 政 | 网 群 | 青 铁 | 网 谈 | 专 题 | 人 物 |
旅 游 | 图 片 | 视 频 | 援 藏 | 藏 药 | 娱 乐 | 生 活 | 美 食 |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

西藏出台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新华网西藏频道 2006-08-05   稿件来源:拉萨晚报


    无论您是个体工商户,还是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从现在起,您也可以像国有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5年以后,如果您退休了,每月就可领取一笔基本养老金,从而无忧无虑地安度您的晚年。

    近日新出台的《西藏自治区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在我区现行参保范围的基础上,将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统一缴费。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上一年度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比例为20%,其中8%计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社保处副处长赵云华说,按去年我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300元计算,今年个体参保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应为每月460元。既可按月缴纳,也可按年缴纳,最多可缴纳1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至于以后各年度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额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根据每年初我区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纳基数。

    另据了解,从今年1月1日起,我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由现行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职工个人账户,全部纳入社会统筹基金。职工个人按缴费工资8%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2006年1月1日后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实行实账积累和运行。从2006年1月1日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基金分别管理。做实的个人账户,统一由自治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基金纳入自治区财政专户。

    据介绍,本方案实施后,我区统筹范围内职工退休审批权限统一收归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各地(市)不再具有审批权。

    

·西藏出台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布达拉宫周边环境整治工程进展顺利
·药物杀灭高原鼠兔不利于西藏草原的恢复
·西藏全区就业再就业综合业务培训班开班
·访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李晓云
·拉萨拆除中巴、出租车喇叭 减少城市噪声
·访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尤嘎
·上海易宗助学基金会向日喀则捐赠100万元
·阿里地区建成第一个自动化水文监测站
·西藏今年将解决29万农牧民饮水问题
·一盘包子引发不满 西藏需要怎样的“商业秀”
·拉萨正在成为我国西部最有吸引力的城市
·铁路民航全面开通 进藏旅游已不再遥远
·火车开进拉萨给西藏带来什么?
·一面国旗和27个人--记中国人口最少的玉麦乡
·西藏的矿产到底该不该开采?
·决战地球之颠---写在青藏铁路建设四周年纪念日
·围剿“金三角”毒瘤
·西藏航空市场的垄断该不该打破?
·中国重测珠峰高度:期望与困难并存
     
 
新华网西藏频道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西藏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西藏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西藏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西藏频道联系。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社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新华通讯社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Email:xzpd@xinhuanet.com 电话:(0891)6322302 广告: (0891)6322302 CopyRight:XINHUA NEWS AGENCY 制作单位:新华通讯社西藏分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