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藏频道拉萨11月23日电(记者储叶来)西藏自和平解放以来,党和国家在西藏发展政策中始终坚持民生优先的工作方针。经过50多年的不懈努力,西藏的民生改善取得巨大成就,西藏社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稳定、繁荣局面。西藏人民在教育、医疗、住房、现实生活等方面,普遍享受到以“免费”为基础的民生关怀。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西藏自治区主席向巴平措说:“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将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群众,财政资金重点突出保障民生,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正得到有效解决。”
“免费”惠及群众最切身利益
“一个都不能少,一分钱也不要”,是西藏发展义务教育中的两句响亮口号。从1985年开始,西藏在农牧区实行以寄宿制为主的中小学校办学模式,并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农牧民子女实行包吃、包住、包学习费用的“三包”政策,当年确定的最高资助额是353元。
今年9月1日起,西藏第六次提高了“三包”经费标准。自治区安排资金近3.2亿元,使农牧区每名小学生、初中生每学年“三包”经费将分别提高到1200元与1350元;边境县(乡)每名小学生、初中生每学年则相应提高到1300元与1450元。 中小学阶段的农牧民子女住校生每人每学年最高可得到1450元的资助。
西藏达孜县中学初三学生索朗多吉告诉记者:“现在每月只需要花费家里5元钱买点铅笔等文具。”据了解,索朗多吉的学杂费、在学校的生活甚至包括牙膏毛巾、冬衣秋服等费用,全部由财政负担。

11月21日,西藏堆龙德庆县羊达乡通嘎村教学点的学生们在听老师讲解地理知识。近日,记者从西藏自治区“两基”攻坚领导小组会议上获悉,西藏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使西藏义务教育发展步伐加快,普及水平不断提高。目前,西藏74个县已全面完成“普六”,“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90.2%。 新华社记者 格桑达瓦 摄
自治区教育厅厅长宋和平介绍,今年9月1日起,对全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城镇学生,除了开始免除法定的学杂费外,还要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定量作业本。2007年实行此样政策共需资金756.5万元,近5万学生受益。
西藏和平解放以来,农牧民一直享受免费医疗政策。今年1月1日起,西藏农牧民免费医疗标准从人均90元提高到100元。同时大幅度提高为农牧民报销补偿的比例及报销补偿限额,对农牧民孕产妇住院分娩实行100%的报销。此次调整,是西藏第六次提高农牧民免费医疗标准,全区享受免费医疗标准的农牧民人数达237万。在此基础上,西藏进一步完善农牧区医疗管理制度,从今年起提高农牧民医疗报销补偿比例并实行浮动,形成以免费医疗为基础、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的医疗制度。
“免费”关怀渗透生活细节
迎着冬日暖阳,望着自家新居的建设工地,西藏工布江达县米日村村民觉登满脸笑容。他告诉记者:“在援藏资金的支持下,我和其他19户村民将在藏历年前住进新房。”米日村是工布江达县最边远的村庄,近日县委决定对米日村实行整体搬迁,所需费用273万元全部出自援藏资金。
住房条件改善关系全体西藏人民的生活质量提高。2006年,西藏着力实施农牧民安居工程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艾俊涛说,为减轻农牧民在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资金压力,自治区除已给予补助每户1万余元、总计11.36亿元外,还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在建设用地、建材供应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并积极发动社会各界的支持力量。

西藏2007年全面启动了廉租住房建设,投资4.65亿多元建设4560套廉租住房,总建筑面积超过35.3万平方米。首批廉租住房拉萨市阳光家园住宅小区将于近期竣工。 新华社记者 觉果摄
截止到今年8月底,全区已有9.4万户农牧民住上安全适用的新房。据了解,农牧民安居工程木材供应,以低于上年自治区市场木材价格15%--20%的标准提供。并有5万吨由企业提供的免费水泥指标分4年下达,分期、分批送到农牧民手中。仅此两项,可为一户农牧民节约近千元。
西藏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为群众提供的“免费”服务,已渗透到生活中的细节。2006年开始,西藏在农牧区建设沼气项目,准备替代传统的薪柴、牛粪取火方式,以改善生态环境,减轻农牧民生活能源开支负担,引导农牧民逐步改变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实现能源、农业、生态多赢。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艾俊涛,以今年为例向记者细算帐:在沼气项目建设中,各级政府承担了所需投入的主要部分。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577.86万元,占总投资的67%;自治区、地(市)、县(市、区)共补助资金1301.04万元,占总投资的24%;群众自筹(含现金和劳务折价)资金487.89万元,仅占总投资的9%。
特殊群体更受特殊照顾
西藏各级党委、政府特别关心困难群众的生活。今年6月2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全区农牧区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00元的特困农牧民,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保障范围达到了23万人。
西藏五保户的供养过去由各级财政负担,2003年起全额纳入自治区财政负担的范围,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588元提高到900元,2004年、2005年又先后两次将供养标准提高为1200元和1300元,今年再次提高到1500元,高于全国农村五保户人均供养水平。通过几次调整标准,农牧区五保户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保障。
西藏大力支持农牧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制度。2006年,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8亿元,专项用于保障农牧民免费医疗和特困群众医疗救助。今年自治区又大幅提高农牧民医疗报销补助标准,每人每年累计医疗报销补助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6000元至8000元,最高救助限额可提高到3万元。
今年10月1日起,西藏全面施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预计有20万名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为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正常运行,政府财政承担的缴费资金每年至少在2800万元以上。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员、以及无收入的孤寡老人和孤儿等困难群体不需缴费,全部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学生每人只缴费30元,比规定的个人缴费少一半,剩余不足部分也全部由财政承担。
为体现对农牧区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的关怀,西藏从2006年10月开始对“三老”人员每月给予一定生活补贴,截至目前,已有2000人享受此项待遇。西藏农牧区“三老”人员,主要指1959年或1965年前参加工作、加入中国共产党、被评为劳模的老功臣。
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张庆黎说,“三老”人员在西藏民主改革、平息叛乱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时期,为西藏的稳定和发展、农牧区基层政权和党组织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他们虽然都是西藏革命和建设的功臣,但在非常艰苦的条件下,从来没有向组织上提过任何要求。自治区党委、政府非常关心“三老”人员的生活和健康情况,专门制定农牧区“三老”补贴政策,让这些老同志感受到党的关怀,感受改革开放取得的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