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藏频道 2008-04-19 稿件来源:
4月17日,拉萨北京东路一处民房正在重建。
这是拉萨市北京东路上一处被毁民房(3月23日摄)。
在拉萨“3·14”事件中,许多商铺和民房被不同程度损毁,为帮助居民和商户恢复正常生活和经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政府将对受损民房、商铺修复按照建筑结构、受损程度分类给予定额补助。补助资金由西藏自治区财政承担60%,拉萨市财政承担40%。 新华社记者 觉果 摄
拉萨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