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3.14”事件发生后,我市各级法院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采取各种措施认真扎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有力回击了达赖集团分裂破坏活动。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六项措施加强当前保密工作。一是加强对重要涉密人员的管理,严格控制涉密事项知悉范围,要求有关人员做好“3.14”专案审理期间的保密工作;二是加强对国家秘密事项及其载体的管理工作,要求全市法院严格按照国家秘密载体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销毁的保密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所有文件的归档和管理工作;三是加强对保密设备、设施的管理,要求所有涉密计算机不上网,移动硬盘、u盘登记造册报中院保密办备案;四是加强对保密环境的管理,对安全控制区域严禁无关人员出入,对保密要害部门的工勤人员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五是加强无线电设备的管理,对工作人员的手机进行严格的保密管理,严禁在手机中谈论涉密事项,严禁将手机带入涉密场所。严禁使用含有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设备处理涉密信息;六是加强保密硬件设施的配备,对大法庭安装屏蔽机,对涉密计算安装视频干扰仪,对保密要害部门配备碎纸机,对院长办公室安装红机,使该院使用的设备符合保密技术标准,形成了人防、物防、技术防范相结合的综合防范体系。
城关区法院制定《车辆管理办法》对车辆管理模式进行改革,保证了用车安全,提高了车辆使用率,节约了经费。他们的具体做法是:一是将原来车辆由庭室自主使用改变为法警队统一管理和调配,做到车辆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合理调配;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安全行车工作;三是建立科学管理体系,营造爱车管车的良好氛围;四是完善各类情况预案,尽可能消除不安全行车隐患;五是重申纪律,加强监督管理,保障业务工作用车。
达孜县法院制定2008年《目标责任书》,从领导班子建设、队伍建设、调研信息工作、审判工作、立案信访、法院管理等六个方面对全院工作进行分解细化,并于3月31日,院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与干警层层签订责任书,为开展各项工作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