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日喀则地区清理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2007年以来,该地区积极落实清欠工作相关政策,逐步建立起清欠工作的长效机制。
去年以来,日喀则地区加强了建筑市场运行监管,并与财政、发改、金融等部门协调配合,将清欠工作的重心由清理解决现有拖欠向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新的拖欠转变。全地区严格执行防止拖欠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逐步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问题。严格执行建筑市场的准入清出制度,凡存在拖欠民工工资的企业,一律记入不良记录;对存在恶意拖欠,导致民工集访、影响恶劣的,清出地区建筑市场,上报自治区建设厅。加大了对业主的监督和约束,凡未落实投资的项目不允许开工建设;加强了对工程建设中变更的审查监督力度;凡出现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首先由总承包法人无条件优先支付工人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