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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县探索文化旅游强县之路


新华网西藏频道 2008-03-07   稿件来源:西藏日报


    “吉隆”意为“幸福村、人间天堂”、“被遗忘的香格里拉”,传说是吐蕃赞布时期天竺传教士莲花生起名。吉隆县地处喜马拉雅山区南麓中尼边境线上,与尼泊尔王国近在咫尺,遥遥相望。吉隆文化及旅游资源以它淳厚的底蕴,丰富的表现力和多姿多彩的形式,滋润着人们的精神,陶冶着人们的情操。

    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和民间传统文化是吉隆县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得天独厚的优势,各类文化旅游资源有丰富而奇特的民胜古迹、民风民俗、自然风光和民间文艺作品构成了吉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近年来,吉隆县按照“3466”的发展思路,把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予以重点培育。积极争取国家投资,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突出抓好生态和民族特色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通过开发生态旅游、举办“手镯舞文化旅游节”等民俗文化活动来打造吉隆旅游品牌;组织开展卓有成效的宣传促销活动,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好吉隆丰富的旅游资源;在“吃、住、行、游、购、娱”上大作文章,调动群众参与旅游食品、旅游用品、旅游纪念品等具有本地特色产品的开发,增加群众收入,推动地方经济发展,该县正努力争取在“十一五”末,把吉隆沟建设成为在国际、国内享有盛誉的生态旅游、文化旅游圣地。

    2006年,吉隆县在拉萨成功召开吉隆旅游新闻发布会和吉隆旅游宣传画册公开发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吉隆沟旅游景区的知名度。该县在吉隆镇发展一批旅馆,壮大餐饮娱乐业,逐步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同时与援藏工作做好衔接,争取援藏资金主要投向吉隆镇的建设,不断提高旅游接待能力;有计划地从全县农村待业青年中培养一批农牧民导游,鼓励农牧民群众参与旅游,增加收入。

    2007年,吉隆县采取得力措施推动旅游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积极推进旅游基础运行机制,选定4户农牧民家庭旅馆进行挂牌营业,培训了4名专业的导游人员,撰写、整编全县旅游景区、景点解说词,并汇编成册,作为导游培训教材。二是加大旅游宣传工作力度,制作了吉隆旅游宣传手册、宣传卡片,并在成都、拉萨、日喀则发放4000余份。制作了长达25分钟的专题片“人间天堂吉隆沟”,在西藏电视台《在西藏》、《今日西藏》、《西藏旅游》等栏目播出。在日喀则旅游网建立了吉隆旅游资源介绍网页,切实提高了吉隆旅游的知名度。三是着手开发折巴乡强芒巴村旅游资源。四是打造、培育出旅游精品线路。旅游部门通过认真考察,初步制定出了两条适合该县旅游发展的精品线路,规范了景区、景点,完成了方便旅客参观、游览的路线设计,旅游工作步入正轨,旅游业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

    “十一五”时期,吉隆县将重点发展文化旅游业,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创新拓展边缘文化产业,初步形成行业门类齐全、内部结构合理、地域特色鲜明、整体效益显著的梯度文化产业体系。着力做好旅游与文化相结合的文章,充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推出一批富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旅游文化活动和文化旅游产品。调整文化发展结构,改造提升“同甲啦”文化艺术节及演出业,使之成为吉隆文化的支柱。

    吉隆县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文化发展规律,加大改革力度,加快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向文化市场主体转变,造就一批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管理科学的文化企业。充分发挥市场化程度高、民营经济发展较快、民间资金充裕和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吸引企业、个人、社会团体和境外资金等社会力量参与兴办文化与旅游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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