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单位:
1、区直单位:区建设厅、区环保局;
2、市属单位:市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国土资源规划局、市环保局、城关区环卫公司、市布宫广场管理处;
3、牵头单位:由市建设局牵头协调。
二、活动主题:“爱护环境卫生,共享文明城市”。
三、策划方向:围绕创城主题,以 明确新目标、激发新活力、运用新载体、展示新形象为着力点,精心策划。
四、总体目标:将本行业创建指标任务全面细化,层层分解,明确各自必须达到的业务工作目标和创建工作指标,确保本系统指标任务全面落实并顺利通过测评、达标。
五、时间安排和任务分工:
1、方案制定时间: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情况,抓紧制定具体方案。1月30日 前,各成员单位将确定的方案,经单位党政“一把手”签字盖章后,报牵头单位负责汇总。由牵头单位负责确定后,于2月5日前,将主题活动策划方案上报市创建办。由自治区文明办和市创建办统一审定。
2、主题活动开展时间:3月份,启动主题活动;4月份,全面铺开,并贯穿全年;12月底,评比表彰。以市属单位为主,区直单位积极配合。
六、总体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严管重罚”的原则,切实做好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加大重点整治工作力度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宣传力度,推进全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七、目的效果:通过开展主题创建活动,使市区环境卫生状况得到彻底改观,彻底改变“脏、乱、差”的面貌,使拉萨的街道干净整洁,垃圾规范无害处理,店铺文明卫生,空地绿草如茵,城市建设按规划实施,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使拉萨的天更蓝,水更清。
自治区文明办(联系电话:6340602)
拉萨市创建办(联系电话:6328264)
2008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