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藏频道 2007-07-11 稿件来源:西藏日报
记者近日了解到,为繁荣民间文化艺术,拉萨市文化部门根据自治区文化厅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申报“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工作。
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拉萨市目前基本完成了对以前评定的堆龙德庆县乃琼镇和尼木县塔荣镇2个自治区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项目的重新审核申报工作,以及新申报的曲水县的“牛皮船舞”、城关区娘热乡民间艺术团的“藏戏”、城关区娘热乡民间艺术团的“朗玛”、城关区的“阿谐”、墨竹工卡县的“宣舞”、墨竹工卡县塔巴村的“陶瓷工艺品”、林周县的“热振锅庄”、尼木县的“吞巴藏香”8个“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目前,新申报8个项目的申报表、文字材料、申报光盘、申报图片等相关材料已准备就绪。(裴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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