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拉萨市第七次党代会,是拉萨市在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并在改革、发展、稳定关键时期召开的重要会议,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喜事。在未来五年,我市法院如何结合我市审判工作的实际提供司法保障,进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日前,本报记者专访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新鄂。
石新鄂告诉记者,全市法院系统全体干警首先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要同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不断提高司法水平。
石新鄂说,全市法院要立足全市审判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打击与调节职能作用。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追求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实现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加大审判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民事审判作为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尤其要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促进社会和谐。依法审理好行政案件,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化解行政争议和行政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认真做好审判延伸工作,以实际行动为"十一五"规划目标、和谐社会、小康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石新鄂说,要把拉萨法院提出的建设全区一流法院的工作目标融入到落实拉萨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上来思考、完善、部署,从基础工作做起,从具体的工作抓起,从客观存在的不足改起,增强司法能力,努力加强队伍建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