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戈县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二十字方针,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措施抓落实,力争在六个方面有所突破。
在发展牧区经济上有所突破。紧紧抓住中石化集团加大援助力度的机遇,继续推进牧业结构调整,加强牧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牧业科技进步,不断提高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积极培植支柱产业,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和牧区二三产业,千方百计增加牧民群众收入。
在发展牧区公共事业上有所突破。加强以牧区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教学设备配套为主的硬件建设,以师资培训、教学质量为主的软件建设,提高牧区教育教学水平,扩大义务教育覆盖面,确保每个阶段的牧民子女都能上得了学;进一步完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基层卫生院所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健全完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切实解决牧民群众看病就医难的问题,确保每个患病的牧民都得到及时治疗;加强牧区文化设施建设,重点抓好乡(镇)、村文化室建设,丰富牧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生活。
在培养新型牧民上有所突破。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继续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扩大教育培训规模,努力提高牧区劳动力综合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牧民。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协调建立劳务关系、劳务中介组织和能人带动输出、干部职工带领外出务工等措施,促进劳务经济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由自谋自发型向组织规模型转变、由单纯务工赚钱向增收与创业并举转变。
整治村风村貌上有所突破。从解决群众要求最迫切、受益最直接的乡村道路、人畜饮水等突出问题入手,加强牧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群众清理整治生产生活环境,引导群众搞好村庄环境整治,对农牧民安居点从房屋模式、建设地点、村庄布局等方面进行统一规划,创造整洁、舒适、文明的牧区生产生活新环境。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完善符合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道德体系的村规民约,改变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
在牧区民主法制和基层组织建设上有所突破。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建设群众满意、民主法制、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深入开展牧区普法教育,增强牧民的法制观念,提高牧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妥善处理牧区各种矛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造牧区安定祥和、牧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重点建设好组织有力、服务到位的村级班子,切实发挥好基层组织引导广大群众建设新农村的战斗堡垒作用。
在深化牧区综合改革上有所突破。从牧业综合服务、牧区社会事业及公益事业的发展、牧区困难群体的保障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务入手,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提高乡镇政府服务牧区、服务牧民群众的能力,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增强对牧业和牧区发展的重点支出,真正让牧民群众得到实惠,积极稳妥地搞好草场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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