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县位于西藏自治区中偏北,唐古拉山和念青唐古拉山之间。地理坐标为东经91°12′-93°02′,北纬30°31′-31°55′。南与当雄县接壤,北与聂荣、安多县相连,东与比如、嘉黎县相靠,西与班戈县毗邻。海拔均在4450米以上。东西最大距离233千米,南北最大距离185千米。总面积16195平方千米。总人口9万人(2003年)。县人民政府驻那曲镇,邮编:852000。行政区划代码:542421。区号:0896。拼音:Naqu
Xian。
那曲县辖3个镇、9个乡:那曲镇、罗玛镇、古路镇、香茂乡、羊吉乡、那玛切乡、孔玛乡、达前乡、尼玛乡、色雄乡、罗麦乡、优恰乡。共有160个行政村(居委会)。
那曲,藏语意为“黑河”。 1751年清王朝派兵平息了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事件以后,在那曲建立了藏北高原的第一个宗——坎囊宗,并隶属西藏地方噶厦政府管辖。1942年噶厦政府设立绛恰基巧,管辖藏北牧区和拉萨以北的14个宗,那曲宗(坎囊宗)即为其中之一。1956年10月,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在那曲设立基巧办事处,那曲宗隶属那曲基巧办事处管辖。1959年10月,那曲县人民政府成立。隶属那曲(黑河)地区管辖至今。1960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将西藏的“黑河地区”改名为“那曲地区”。1965年11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将黑河县改名为"那曲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