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西藏的婚姻制度较为复杂,占主导地位的是一夫一妻制,而婚姻大权一般操纵在父母和喇嘛手中。说亲之前,把男女双方的属相交给喇嘛,卜算相合还是相克,如卜算相合,方能求婚。特别是历史上形成的等级制度,一个出身良好家庭的男女是绝对禁止同屠夫、铁匠、制陶者、天葬师等低等级的男女通婚,即便是男女双方相亲相爱,也不能终成眷属。
解放后由于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婚姻大权一般不是操纵在喇嘛和父母手中,而大半是以自由恋爱为主。
日喀则(城市)的婚礼一般要5-7天不等,而在农村由于冬天是农闲季节,故要举行10-15天,而在这7天里,客人的全部费用有主家出。就以一个最简单的费用而言,要花上5000-6000元人民币。
婚礼日一般在喇嘛的卜算下在吉祥日举行,婚礼请亲朋好友邻居参加,婚礼的头一天属相相合的两个男人在天蒙蒙亮时爬到屋顶挂经幡,属相相合的一个女人手端桌索切玛给新婚夫妇,祝福吉祥。而客人一般要带上价值约625元的礼物。
客人给主家带的礼物:
名称 件数 价格
哈达 20多条 一条5元
酥油茶 一瓶 8元
青稞酒 五桶 60元
啤酒 一箱 44元
羊 一只 125元
砖茶 一条 52元
被子 一床 70元
名称 件数 价格
床单 一件 35元
枕头 一对 30元
枕巾 一对 15元
香皂 一对 4元
肥皂 一对 2元
衬衣 男女衬衣各一条 30元
婚礼仪式多半是从中午开始的,在伴着婚礼音乐曲中,客人依次给举行婚礼的男女双方、双方父母敬献哈达,献完哈达后主家要设宴款待宾客,新郎新娘依次给客人敬酒,大家喝酒、唱歌,尽兴而归,如此持续七天。婚礼最后一天,晚宴后,来宾们围成一圈,新郎新娘依次给来宾回赠哈达,并敬酒以示谢意。献完哈达后,宾主双方跳起锅庄,用歌声祝福新人。歌罢,所有的人依次从卓索切玛里取一点糌粑,撒向天空,为自然万物祝福吉祥。
至此婚礼仪式全部结束。
日喀则市的婚俗,保留了藏族古老的婚礼习俗。并有着根深蒂固的宗教观念,他们的婚礼仪式和婚礼意识,既有藏传佛教的影响,也有原始苯教的遗留。但是,社会发展至今,这种影响已逐渐开始徒具一种形式,成为一套程序中的一个环节,并不具备至高无上的威力,同时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对婚礼档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也同时加重了男方家庭的负担。(罗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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