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木林,藏语意为“胜利”。作为地名具有“圣地”的含义。位于西藏自治区中南部、日喀则地区东北部、雅鲁藏布江中上游北岸。面积8300平方千米/8133平方千米,人口7万(2002年)。辖1个镇、16个乡:南木林镇;达那乡、卡孜乡、多曲乡、秋木乡、土布加乡、查尔乡、索金乡、达孜乡、奴玛乡、热当乡、拉布普乡、甲措乡、芒热乡、普当乡、仁堆乡、艾玛乡。
南木林,吐蕃时期称扎西孜。后被称为湘巴(即后藏6个万户司之一)。清朝初设南木林宗。民主改革前,由噶厦政府和班禅堪布会议厅联合管辖。1960年1月25日,在合并南木林宗、乌郁宗、拉布宗、甲措宗以及7个谿卡的基础上,成立了南木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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