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必的吃法,也称得上独一无二,手掌就是碗,手指头就是筷子。那时没见过装在碗里拿着筷子体面地吃朋必的人。
那时朋必的所有成本不超过三二块钱,所以做朋必的人很多都是穷苦人家。一样的原料,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做出美味。大多数经营户只能抓住一些流动的顾客,而一些经营户却因此出了名,他们的生意大多在老顾客间。他们做的朋必每天都有人订购,或有很多人等着买,许多时候他们不需要上街摆摊。日喀则有个巴巴啦,她的名字就是她家朋必的商标,也称得上品牌朋必。
所有的小吃在餐饮规矩上似乎上不了大雅之堂,人们爱吃但又夹杂着一些鄙视的味道,也许是因为它们低廉,也许是因为它们的吃法,也许是因为卖朋必的大多数是穷人。很多时候,人们的普遍心理就是昂贵的必然高贵。记得小时候来拉萨住在亲戚家,孩子们相互挖苦时他们就对我说,你们日喀则人吃朋必。言语中听得出他们把朋必当作一种底层的人吃的食物。听到他们这么说,我也觉得吃朋必真有些丢面子,好像低人一等。事实上,正当我这般年龄的人正处于长身体的时候,却赶上了缺吃少穿的六十年代,当时的朋必确实是和贫穷和饥饿联系在一起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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