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邮箱 用户名 密码
新华短信 西藏人事变动

 
 藏 文 ——  频道首页 : 图片中心 : 旅游 : 社会 : 美食 : 娱乐 : 人物 : 信息中心 : 青藏铁路 ——
 英 文 ——  新闻中心 : 焦点网谈 : 政要 : 援藏 : 视听 : 校园 : 专题 : 藏地掠影 : 西藏文化 ——
首页>>网群>>林芝>>招商引资

建立林芝地区招商引资奖励基金


新华网西藏频道 2005-09-28   稿件来源:


    基金额度暂定为 200万元人民币 , 由地区财政注入 , 基金实行专户管理 , 专款专用 , 专项用于招商引 资奖励 , 基金当年结余部分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 并由地区财政按基金额度补差 , 奖励采取林芝地区行署直接奖励的办法 ( 以下简称政府奖励 ) 。

    ( 一 ) 对引荐介绍国内外、区内外投资者来林芝投资 , 并取得成功的项目引荐和介绍人 , 行署根据投资企业投产经营后实际出资数额 1%-2% 的比例 (l00 万元以下的 , 按 2% 的比例;1OO-1000 万元的部分 , 按 1.5% 的比例 ;1000 万元以上部分 , 按 1% 的比例 ), 对项目引荐人和介绍人给予一次性奖金。

    ( 二 ) 为林芝地区引进新技术和新工艺 , 开发适销产品 , 投资项目实现 当年税金 80 万元的 , 行署对项目引荐人、介绍人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 1 0 万元。

    ( 三 ) 对我地区微利或亏损国有企业成功进行改造、兼并、嫁接 , 投资 项目实现当年税金 100 万元的 , 除享受合同条款里的报酬收入外 , 行署按照 企业当年实现税金总额约 20%-25% 对投资者另行奖励。

    ( 四 ) 对区内外各类经营管理人才来林芝竞争国有中小型企业经营管理岗位 , 或创办、领办、承包、托管中小型企业 , 使企业当年新增税金实现 200 万元的 , 行署对杰出鉴定管理经营者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 50 万元。

    ( 五 ) 被国家、自治区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 , 使企业当年新增税金实现300 万元的 , 行署将对课题组和科研带头人给予一次性奖金人民币 l00 万元。

    


·
拉巴卓玛:“上海也有我温馨的家”
·
格桑卓玛:“我们村这40年”
·
八廓街的各种画廊
·
八廓街的画家群体
·
茶马古道掠影
·
走过布达拉宫广场
·
平措和他的餐厅(一)
·
平措和他的餐厅(二)
·
平措和他的餐厅(三)
·
20世纪西藏大事记
·
林芝散记
·
拉萨印象
·
沪鲁黑吉晋五省市科技援藏 年楚河畔奏凯歌
·
深挖特色富“江南”——广东、福建科技援藏建新功
·
湖北湖南安徽援藏工作扫描:科技援藏惠雅砻
·
北京江苏科技援藏工作纪实
·
记辽宁、浙江科技援藏工作
·
河北、陕西科技援藏工作回眸
·
天津重庆四川科技援藏工作 三江潮涌动地诗
·
西藏民族学院教育受援工作纪实
·
上海市代表团与上海籍援藏干部座谈
·
上海市代表团在日喀则地区考察调研
·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两年支援尼玛县6000万
·
记上海市第四批援藏工作




 



     
 
新华网西藏频道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西藏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西藏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西藏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西藏频道联系。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社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新华通讯社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Email:xzpd@xinhuanet.com 电话:(0891)6322302 广告: (0891)6322302 CopyRight:XINHUA NEWS AGENCY 制作单位:新华通讯社西藏分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