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地区坚持低起点低标准起步的原则,初步建立了农牧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定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据了解,该地区以低标准起步,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调整的原则,合理确定保障标准。目前已建立农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县,所确定的具体标准是:波密县60元,林芝县70元、工布江达县60元、察隅县60元。保障标准的食物指标为:每人每月粮食30斤。酥油每人每月1斤,盐茶及其他必需品18元、衣物9元、日用品4元,合计为70元。据悉,目前该地区已建立农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县有:波密、林芝、工布江达县、察隅四个县,已纳入农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有421户、1546人。(何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