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邮箱 用户名 密码
站内搜索

新 闻 | 政 务 | 廉 政 | 网 群 | 青 铁 | 网 谈 | 专 题 | 人 物 |
旅 游 | 图 片 | 视 频 | 援 藏 | 藏 药 | 娱 乐 | 生 活 | 美 食 |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经济社会>>社会广角

拉萨市民养狗要办证了


新华网西藏频道 2008-02-28   稿件来源:西藏商报


    27日下午,记者从拉萨市娘热路派出所了解到,2月28日上午10时,该派出所民警会在拉萨市拉鲁桥头向市民发放《拉萨市城镇养犬规定》条例,并就市民关心的话题进行讲解。

    由于拉萨市历年来养狗都不需办理相关证件,为此,在实施该规定前,派出所民警会先向市民进行宣传。娘热路派出所民警说,《拉萨市城镇养犬规定》中明确提出,养犬需到指定部门办证,这一规定不久后将在拉萨实施。该规定第二条明确指出,拉萨市行政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此规定。凡在本市养狗市民都应到公安部门进行登记,办理相应的养犬手续;还应在动物检查、检疫部门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动物饲养许可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将负责对街面流动无照售犬行为、因养犬破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

    同时,拉萨市公安部门还设立了犬类留检所,对市区内流浪犬进行收留,市民可在收容之日起7日内到犬类留检所认领和领养。

·西藏党委欢送出席全国两会代表委员
·奥运圣火登珠峰气象服务保障工作组成立
·未来三天藏东南滇西北滇东北有中到大雪
·西藏第二期境外藏胞工作培训班开班
·西藏科技事业发展进入全新阶段
·西藏旅游业勤练“内功”谋跨越
·寄语西藏书记主席:打造发展的“珠峰”
·1亿元资金加快西藏特色产业发展
·西藏航空军事运输安全运营20年
·解读西藏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六大变化
·陕甘青藏“龙形经济带”如何浮出水面?
·焦点网谈:冬游西藏,你准备好了吗?
·西藏民生模式:免费如何成为关键词?
·羌塘保护区牧民与野生动物争夺生存空间
·西藏旅游:依然慌乱还是日趋从容?
·"天价虫草"背后的喜和忧
·西藏旅游商品本地货缘何反成“稀客”?
·西藏:首批96位外出民工缘何让人牵肠?
·西藏最后一个告别大学生毕业分配
·"世界屋脊"长寿老人缘何增多?
     
 
新华网西藏频道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西藏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西藏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西藏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西藏频道联系。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社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新华通讯社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Email:xzpd@xinhuanet.com 电话:(0891)6322302 广告: (0891)6322302 CopyRight:XINHUA NEWS AGENCY 制作单位:新华通讯社西藏分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