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运毒品43.5克 毒贩领刑9年
新华网西藏频道 2008-02-28 稿件来源:西藏商报
2007年7月19日,拉萨市堆龙德庆县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非法运输毒品案,涉案毒品达43.5克。近日,堆龙德庆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2000元。
据了解,毒贩马录退,现年39岁,系甘肃省广河县三甲集镇陈家村四社人。在2007年7月11日,马录退在兰州用20000元钱从一毒贩手中购得海洛因及吗啡共计43.5克,并将该毒品包装好后交由不知情的韩胡才,委托韩某将其运输至拉萨。同年7月16日,马录退从兰州乘火车于7月17日晚到达拉萨。2007年7月19日马录退到堆龙德庆县境内从韩处取其所寄运的毒品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经过堆龙德庆县人民法院认真分析案例证据,查清案件事实,依法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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