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政府组织召开了西藏节能会议,结合全区冬季电力供需矛盾突出的形势,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电力“迎峰度冬”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大力开展科学用电、节约用电、让电于民的活动。根据自治区电力公司作出的安排,用电高峰期间,除了要求各机关单位、部队、用电大户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用电计划外,市政路灯和娱乐场所霓虹灯也要进行节能,以保居民正常生活用电。
明确目标 基本做到不拉闸限电
根据电力部门下达的节能节电指标,各机关、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要确保2008年1月至4月每月单位用电量在2007年12月用电量基础上减少15%以上。在2008年1月至4月期间,原则上要关闭大型广告类霓虹灯。公共场所大型照明亮化设施、市政路灯、灯箱广告等要采取隔盏照明、轮流照明、严格控制开停时间、推广使用节能灯等方式,降低用电功耗。通过各行各业的节能节电,把藏中电网负荷控制在23万千瓦以内,日用电量控制在390万千瓦时以内,基本做到电网不拉闸限电。
协调沟通 逐一落实节电降耗目标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电力公司了解到,各供电企业正在与城建部门及有关用户协调市政路灯和娱乐场所霓虹灯用电的节电工作,落实具体措施,并争取把路灯节电工作在2008年1月5日前落实完成。各供电企业将根据商业用户的营业性质区别制定节电措施,逐一落实节电降耗目标,明确各类商业用户的限电时间和节电指标。各供电企业会在2008年1月5日前将各单位节电控制指标送交用户,并做好与用户协调沟通工作。
科学安排 减少非营业时间使用电能
科学安排用电设备使用,减少非营业时间使用电能。根据要求,各机关办公场所要做到人走灯熄,杜绝白昼灯、长明灯;使用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时,要尽量减少待机消耗,做到人走机停。适当缩短机关办公、大型商场、宾馆、娱乐休闲等场所的电热供暖时间。用电晚高峰时段(18∶00—23∶00),不得使用电热设备(电炉、取暖器、空调、电热水器等)。自治区电力公司办公室荣主任表示,为了确保各用户按规定用电,目前电力公司正在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严格纪律 做到缺电不缺服务
自治区电力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西藏电力生产供应部门根据当前电力供需的实际情况,以保证供需基本平衡为目标,按照“保重点,保照明,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了挖潜、增发、增供措施的落实,科学组织电网运行方式,严格执行电网调度纪律,节约资源,降低损耗,最大限度地实现供需基本平衡;要切实加强设备检修维护,确保安全,切实防止大面积和长时间停电事故;切实加强供电优质服务工作,加强和用电客户的沟通,做到缺电不缺服务。
星期四限电路段
娘热北路至娘热乡沿线;格桑林卡周边;北京西路至哲蚌寺沿线;邮电大酒店;新藏大校区;大昭寺周边;和平路沿线;甲玛乡周边;皮革厂沿线;民族北路沿线;堆龙德庆县古荣乡周边;夺底北路至夺底乡沿线;东郊站至养鸡场沿线;藏热路至江苏南路沿线;娘热路、扎基路、色拉北路;当热东路、北京西路沿线;墨竹工卡县唐加乡沿线;柳梧乡及鲁定南路沿线;金珠西路沿线用;太阳岛;北京东路、林聚路沿线。
拉路时间:每日第一轮限电时段为8时30分至17时30分,第二轮限电时段为17时30分至23时30分。 (汤小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