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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短信 西藏人事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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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拉萨市委员会 拉萨市人民政府
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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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萨市委第六次党代会和市委六届四次全委会提出要在2010年前把我市创建为"全国文明城市"的奋斗目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造福拉萨各族人民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区党委六届七次全委会议、市委六届四次全委会议精神,促进社会局势长治久安,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加快实现"五个突破、两个率先"目标任务的现实需要。为珍惜荣誉,乘势而上,力争在2008年跨进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现提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祖国观为重点,以"新拉萨、新农村"为主题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抓手,坚持以人为本和"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指标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软件、硬件、环境建设。在体现民族特色上下功夫,在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上下功夫,努力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总体目标:通过今后两年的努力,力争使各项指标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确定的标准,按规定程序向中央文明委申报全国文明城市,努力完成拉萨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市委六届四次全委会议提出的在2010年前把拉萨市创建为"全国文明城市"的奋斗目标,力争在2008年跨进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二、总体安排 按照中央文明委对第二批申报全国文明城市的评选考核时间要求,我市的创建工作于2008年5月份之前完成。分宣传发动、重点整治和整体推进、申报迎检三个阶段,具体方法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5月---8月) 主要任务是广泛发动群众,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主要工作: 1、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制定符合我市实际、操作性强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提交市文明委第一次会议讨论。2006年5月份前完成。 2、召开动员大会。2006年6月初召开拉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创建工作。动员全市人民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全身心投入到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行列中。 3、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一是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主渠道作用,通过开设专栏、专版、专题报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加强舆论监督,及时报道创建活动的工作进度。宣传创建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和做法,并针对创建活动中出现的热点问题展开讨论,帮助人们解疑释惑。二是要通过设立户外广告牌位,加大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户外宣传,引导广大市民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三是要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富有成效的形式和办法,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强劲造势,使全市人民充分了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到自己在创建活动中的作用和责任,真正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成为市民的自觉行动。 整个宣传发动阶段,宣传工作相对集中,同时,要贯穿创建活动始终。 (二)重点整治、整体推进阶段(2006年8月---2007年12月) 主要是整治薄弱环节和未达标项目,巩固已有创建成果,提升创建质量,培育创建特色。 1、抓重点整治。首先要针对2005年我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中未达标、未得分指标,重点抓好11个方面的创建工作,争取达标。即:(1)在我市电子政务建设中的政府网站还未提供上网办证渠道;(2)我市没有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3)我市在有学习型组织,常年开展市民终身教育,有计划、有教材、有师资队伍方面未达标;(4)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只有40%左右,还未达到90%的标准;(5)我市没有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科技馆;(6)市政府网站没有科普网页;(7)我市市区范围内没有二、三级图书馆;(8)市档案馆为自治区一级以上馆,而我市档案馆是自治区二级馆。市下属各档案馆也没有达到自治区二级馆标准。同时,在被区、市党委、政府指定为政务信息公开场所方面也未达标;(9)我市还未设立见义勇为基金,在近两年内没有表彰过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10)拉萨市还未成立血站,所以无偿献血量占临床用血量的比例无法达到标准;(11)我市公厕无残疾人位置等。其次要重点抓好"四创"活动。一是抓好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创建活动。重点以提高全民的整体素质为主,深入开展"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使维护祖国统一、"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人心,成为广大市民的行为规范,促进和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二是抓好城市容貌、形象的创建活动。重点整治"十乱",力争达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要求。三是抓好城市先进典型的创建活动。重点抓好文明行业、文明家庭、文明市民、文明出租车、诚信文明工商户、文明单位、文明企业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四是抓好平安拉萨的创建活动。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健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严打"专项整治,建立"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加大反分裂斗争工作力度,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促进社会局势长治久安。 2、抓巩固提高。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各项测评指标,除2005年我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中11项未达标指标内容作为下一步重点整治外,其它108项指标虽已达标,但还存在大量的薄弱环节,需进一步巩固加强和完善。具体巩固提高的指标内容详见《拉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 3、抓特色创建。一是努力工作,认真总结,积极协调,确保创建文明城市先进经验作为重大典型在全国集中组织宣传;二是抓好各行各业创建活动,力争多荣获国际、国家、有关部委颁发的荣誉称号。 (三)申报迎检阶段(2008年元月-6月)。 主要任务是:抓好自查,补缺补漏,巩固成果,积极申报。 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主要任务 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规定的119项指标内容全面展开,整体推进。为确保到2008年创建文明城市各项测评指标全面达标,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拉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2006年-2008年)》所涉及的指标任务,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任务分解详见附件3)。 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主要措施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覆盖面广、关联度高的社会综合系统工程,事关我市发展全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去,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和载体,聚集全市人民的智慧和力量,促使创建工作健康有序推进,确保创建目标如期实现。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以市委书记公保扎西为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布顿珠为常务副组长,市委常务副书记刘大旺等领导为副组长的创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和经济发展专业组、社会稳定专业组、城市建设专业组、环境整治专业组、党风政风专业组、科教文卫专业组、宣传教育7个专业组(名单附后)。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几套班子合力抓、条块结合共同抓、专门机构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及时有效地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因人事变动,应自然衔接,由接任者承担创建任务。创建办要认真做好协调、组织、检查、督促等工作。下足功夫,狠抓两年,力争进入文明城市行列。 2、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今后两年,县(区)和市直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拉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解指标》的要求,制订年度具体的创建目标、计划和措施,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创建办,市创建办将每年对完成任务的情况进行考核。凡能按时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到期不能完成任务的给予批评和处罚。考核结果将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3、确保经费,加大投入。要按照一级财政管一级事务的原则,确保创建活动所需的经费。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多方筹集资金,重点保证主要街路、繁华地段的公益广告建设,见义勇为基金的设立及图书馆、科技馆等的建设,确保测评体系要求的各项硬件和软件指标达到考核标准。要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有限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4、加强督查,推动工作。市委、市政府和创建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市人大、市政协要组织代表、委员进行视察,市创建办对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通报情况。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影响全市创建整体效果和整体进度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问题突出的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附件1:《拉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拉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专业组组成名单》; 附件3:《拉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2006年-2008年)》
(一)创建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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